有一段印象颇为深刻,失眠症最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亳无倦意不能入睡,而是会不可逆转地恶化到遗忘境地。也就是说,患者慢慢习惯了无眠的状态,就开始淡忘童年的记忆,继之以事物的名称和概念,最后是个人的身份……以至失去自我,沦为没有过往的白痴。
整本书中,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。这些人,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的,有的在孤独中失去自我,时代的印染,苦难坎坷,时时散发出的孤独,一代又一代传播…或许我并没有看懂这本书吧。
遗志 读《百年孤独》 文 / 唐小然 “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被遗忘。” 为什么?许多人也许会这样想:“说明我度过了碌碌无为的一生。”怎样才会被记住,其实并不只是对应上一句话说的那样,也不需要做出什么巨大的成绩。 想要被人记住,有很多种方法。虽然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好事让你做,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向另一种极端发展,比如成为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魔。不被人遗忘其实没有那么难,但是见证自己活着的每一秒的人,毕竟还是自己,而你自己,又是否被自己遗忘了呢? 这个问题听起来既哲思又荒唐,好像有无数种答案。但我认为,遗忘自己,或好或坏,因为人的一生不会像电影一样,从生到死都有记录。你或许会忘记你用过的第一把牙刷,吃过的第一口米饭,但是那并不等于遗忘,因为那些东西大多没有价值。 成功的结果被夸大登上报纸的那一刻,就注定了有些成功的过程会被遗忘,但记得最清楚的人往往还是自己。但是待时间久后,别人问起,却发现自己只记得了成功,而忘记了过程。 这就是“被自己忘掉了。” 当自己不记得自己为了什么而努力,忘掉了学习过程,脑子里却记得一个单调的结果,比如记住一个公式与定理却忘掉原理。 我们忘掉自己人生中的一部分,或许并没有什么影响,只不过是缺失一部分记忆罢了,像从未发生过一样,忘掉一个,就会忘掉另外一个,等到老年病卧之时,连自己的名字也记不住。 ᴳʳᵃᵗᵉᶠᵘˡ, ᵃˡˡ ᵗʰᵉ ᵍᵉⁿᵗˡᵉⁿᵉˢˢ. 心存感激,所遇皆温柔 但是记住这些也没有什么意义,并不是所有遗忘都值得可惜,谁让它找不回来了呢。 开头的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含义,像“你今天吃饭了没”,只是一个普通问句罢了,就如同这遗忘一样,并不是要教会人什么。 或许遗忘与记住 并没有完全清楚的界限 或许我们也没那么明白 但前进的道路 依然需要我们坚定地走下去 晚安